发布时间:2024-11-22 16:46:33 来源: sp20241122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记者杨舒)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对我国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作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的一项空间治理活动,它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王磊介绍,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共指导25个省实施356个以乡镇为单元的试点,还支持了浙江宁波、广州从化、福建泉州、广西崇爱高速公路沿线等不同尺度的56个试点。此外,各地自行开展了892个以乡镇为单元的试点。截至2023年底,全国130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累计投入资金4488亿元,完成综合整治规模378万亩、实现新增耕地47万亩、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在“保护农耕肌理,留住乡韵乡愁;释放发展空间,助力乡村振兴;修复生态基底,提升人居环境;深化制度改革,共享土地红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优化空间布局、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平台。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坚持省负总责,由省级制定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县级统筹谋划,合理划分实施单元;鼓励群众全过程参与,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做好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其中,对实施单元划分、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实施方案审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各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路径。
意见还提出,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可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进行局部微调、统筹优化。具体而言,针对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建设用地整理、自然生态本底保护修复等主要整治内容,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底线要求,并对整治工作中“三区三线”优化微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运用做出详细规定。
(责编:罗知之、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