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遇“碰瓷”,哪些损失可索赔?(新闻看法)

发布时间:2024-12-22 20:00:44 来源: sp20241222

  车主张某驾车并线进入主路时,与申某某驾驶的直行车辆相撞。通过快速处理,张某承担了事故全责。

  看上去是一场交通事故,但此类事件接连发生,驾驶员之一均为申某某,理赔款也都打入申某某控制的账户内,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与交管局联合行动,围绕申某某相关行为开展调查取证。

  经调查,申某某通过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与被“碰瓷”车主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待车主出具保险赔款支付授权书后,申某某通过保险公司小额快赔程序索赔,每次理赔数额为几千元至一两万元不等。

  “申某某多选在视野开阔、视线良好的路段,通过主动放缓车速,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故意引诱其他车主加塞并线。特别是车辆从辅路进入主路开始并线时,他就加速撞上去。因为申某某驾驶车辆直行,所以往往由对方承担事故全责。”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办案民警介绍。有些车主认为申某某存在故意撞车嫌疑,但由于没有充分证据,加上数额不大,并未深究。经警方侦查,2019年初至2024年7月,申某某曾驾驶9辆不同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90余起,受害群众超200人,非法获利超过百万元,给保险公司和群众造成严重损失,给道路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结合申某某的行为,其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的特征,适用刑法第266条规定,涉嫌诈骗犯罪。”北京市龙基律师事务所刘树森律师说,申某某不仅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法律责任,还将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及其他受害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那么,被“碰瓷”后,车主已经申请出险理赔的,是否可以撤销?因出险造成第二年保费升高的情况,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如法院认定为保险欺诈事实,犯罪所得理应返还保险机构。当事故全部赔款被退回保险机构后,保险机构会将此案件撤销,并在中银保信平台以及保险行业协会系统中修改相关出险数据。车主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已发生的保险保费上涨差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保险欺诈实施人员主张相关权益。

  警方提示,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遇到有“碰瓷”嫌疑的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同时,要注意做好证据留存,妥善保存好行车记录及现场沟通的录音录像,以便后期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22日 11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