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0:16:48 来源: sp20241116
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消息,2023年,全国12315平台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261.1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6.1%,以直播电商为主的新兴电商投诉举报增幅明显高于传统电商平台。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购买的商品为“三无”产品、到手商品与直播间展示商品性能不一致、退换货困难等。
日常生活中,在各大平台的直播间里购物,已经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即使只是在直播间里漫无目的地浏览,也很有可能被主播卖力的吆喝吸引、被眼前一亮的价格打动,并随即完成下单。然而,随着直播电商规模的爆发式增长,投诉量也与日俱增——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5倍,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
“爆款”变“劣品”,“优质名品”只是“三无”产品……不良直播间里的套路如出一辙,主打的就是利用话术诱导消费者下单。不良主播之所以选择“三无”产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知名品牌的商品价格相对透明,获取利润空间有限。相比之下,“三无”产品虽然籍籍无名,但在三寸不烂之舌的鼓动下,却能“化腐朽为神奇”创造出更大的利润空间。
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主播无疑是一个重要环节,而头部主播因其强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更是屡屡创造销售奇迹。问题是,如果不能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带货越多难免投诉越多。头部主播成为“头部”投诉对象,固然与业务量大有关,但也未尝不是放松自我要求和产品追求的写照:如果头部主播能够爱惜自己的羽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播间产品从严把关,由此引发的投诉自然会减少很多。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自律,更是一种制度要求——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及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广告违法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8项直播带货中常见的违法行为。202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正式施行,为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了详尽的规定。网络直播营销风头正劲,划定商品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与网络直播平台的行为边界,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力度,有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最高检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从严打击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犯罪行为,深挖制假源头。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才能消除市场乱象,扫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责编:徐玉涵、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