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4-12-01 00:33:18 来源: sp20241201

  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以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科学谋划、系统推进,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档升级。自“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步入发展快车道,在护航发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决定》,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59个城市(含直辖市辖区)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中,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立足各地社会治安实际,深化社会面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水电油气热等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打造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23年,公安机关日均投入74万社会面巡防力量开展巡逻防控,最大限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

  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积极推行基层派出所“两队一室”“一村(格)一警”建设,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面提升基础防范和基层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智慧安防小区33.6万个,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小区居民生活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

  公安机关不断健全完善跨区域、跨警种、跨部门协作机制,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高效联动开展安全防范,精准服务了区域协调发展。

  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途径和渠道进一步拓宽。积极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鼓励吸纳公交驾驶员、快递外卖员以及民兵等以个人身份参与群防群治,大力推广上海“平安屋”、杭州“物联会”、南京“平安守望点”、广东“最小应急单元”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共同绘就了基层治理同心圆。

  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防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认真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落实,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