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07:04:30 来源: sp20241223
新闻1+1丨8400万新业态劳动者 要有“跟得上”的权益保护
我国现有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这些群体的劳动权益如何保障?从国家到地方,都在推动各种探索和尝试。近期,江苏无锡成立了一个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除了解决劳动争议,在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方面,我们还需要解决哪些难点问题?《新闻1+1》连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张皓,共同关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要有“跟得上”的保护!
新业态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
专职+兼职的用人模式具有合理性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张皓:受制于比如说地方编制的问题,或者是人才能力建设的问题,基层调解队伍在人才上目前想要全都使用全职的有很多困难。但即使是从世界各国历史的发展经验来看,使用兼职加全职调解人员队伍的这种机制设计,是有现实性和合理性的,但是这个分工是要做好。
一线的调解人员更容易共情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所以在一线企业当中,基层聘请兼职的调解员是有重要意义的,对于调解员队伍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
另外,网格化信息情报数据的收集实际上也需要大量的兼职调解人员,但是我们可能在一些行政岗位上,一些前端的接待性工作,可能还是需要配备一定规模的全职人员来进行工作,总之就是要做好分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如何看待无锡建立
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张皓:大家从新闻上关注到的很多劳动争议案件,实际上大多是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阶段的案子。但实际上,大量劳动者的不满和劳动争议,可能都是化解在基层的。
新业态的一个很重要的“新”就是在于这些新的劳动者,他可能并不明白他到底从属于哪个具体的企业组织,他的雇主到底是谁。所以没有明确的企业组织之后,实际上很多基层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没有开展的基础的。所以像无锡建立快递行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尝试新的劳动争议调解的基层机制建设,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
另外,调解实际上也是在把劳动争议预防在进入仲裁和诉讼阶段之前,从而减轻仲裁和诉讼阶段的压力。
最后从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讲,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关系,它更强调呵护劳动关系,强调长期稳定的劳资双方关系。所以通过调解这种相对软性的方式,大家多谈一谈,协商一下,聊一聊,化解问题,这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最大的难点和最核心的问题是什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张皓:其实新就业形态一个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很多的劳动争议,就是因为劳动者权利的对应方,也就是雇主不明确,谁来对他负责,谁来支付劳动报酬不明确。
在这个基础上,其实生发了很多其他的劳动问题,比如工伤保险问题、职业伤害保险问题、社保覆盖面窄的问题,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共同面对的问题。包括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当中很多的劳动标准,比如说工资工时的标准,其实都是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
但是现在新就业形态中,恰恰就是劳动关系存在模糊性、复杂性,所以我们未来还需要分行业、分职业,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单个案例去分析具体情形。
新业态劳动争议中
举证难的问题如何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张皓:举证难的问题,是现实当中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时面临的很大问题。仲裁和诉讼等劳动争议处理环节,往往更强调证据举证等硬性要素,但在调解环节中,恰恰可以使用更多多元化、灵活化的劳动争议处理手段。
比如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如果劳动者无法举证,能不能请企业方进行举证,或者很多问题能不能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等。
另外,新就业形态、新技术发展之下,为举证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就是我们现在基于数字平台的工作范式,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轨迹、工作流程,甚至是报酬支付结算等数据,都数字化地体现在平台中了。所以未来可能要发挥平台企业的监管责任,包括基于大数据系统的一些举证方面的责任。(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