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低至两成

发布时间:2024-12-29 09:49:15 来源: sp20241229

  本报记者 刘 琪

  春节长假过后,多地传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消息,满足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2月2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月19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对于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5%调整为20%。购买新建自住住房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维持不变。

  2月1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拟将该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调至30%。

  中指研究院上海数据总经理张文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是近两年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控力度和节奏主要取决于当地房地产市场表现及公积金使用情况。

  不难发现,上述三地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

  “从目前来看,不少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居民购房门槛明显降低,主要体现了各地因城施策加大楼市支持力度,提振楼市信心,支持居民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推动楼市加快复苏。”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方面体现出购房政策的导向,另一方面是与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更加协调匹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去年8月份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除了降低首付款比例外,不少地区还推出了多种形式的公积金贷款优化政策。比如,沈阳市日前宣布将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湖南省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21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只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包含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元建筑面积提高到200平方米以内等。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房贷利率也有所调整。日前央行公布的最新一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显示,1年期维持3.45%不变,5年期以上LPR从4.2%降至3.95%,降幅达25个基点。

  “5年期以上LPR超预期下调25个基点,整体利好房地产市场,有助于降低首套、刚需购房贷款成本,提振楼市需求。”周茂华表示,近期稳楼市政策不断加码,有助于提振市场对楼市复苏的信心。(证券日报)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