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也要文明治犬

发布时间:2024-11-22 00:00:49 来源: sp20241122

  文明养犬,也要文明治犬

  罗筱晓

  近日,发生在四川崇州的恶犬咬伤两岁女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受此影响,多地相继开展了犬只管理集中行动——安徽合肥宣布发现出门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将对相关犬只进行捕捉直至找到主人,并将视情况给予主人警告或罚款处理;四川仁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广场、小区等场所免费给犬只主人发放犬只牵引绳;多地再次明确发布了禁养烈性犬名录……

  倡导文明养犬,及时排查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流浪狗并妥善进行处理本是好事。不过,几天内两起“驱赶流浪狗致其死亡”事件的出现,又掀起了对另一话题的争论:正确的犬只管理到底应该怎么做?

  10月21日,辽宁一高校就网传“保安吊死流浪狗”一事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情况属实,已对涉事安保人员予以辞退处理,对部门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此前一天,重庆某学院发布通报,学校保安在驱赶流浪狗过程中致其死亡,其确存在不当行为,已被停职。根据《重庆市养犬条例》,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难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灭。从已有报道来看,涉事流浪狗当时并未处于“难以控制”状态。

  类似的规定,在多地犬只管理办法中都可以查阅到。也就是说,即使是流浪狗,人们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处置,更不能随意取其性命。

  规定之外,以粗暴方式捕杀流浪狗还有悖于人性之善。从辽宁和重庆两地学校学生在网络上的发言来看,意外死亡的两只流浪狗都在校园里生活多时,平日里与师生“和平共处”。类似情况在许多高校都存在,不少学生还将“混出名气”的流浪猫狗戏称为“学姐”“学长”。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共有流浪犬4000余万只,宠物犬数量超过5400万只。近年来,每有像恶犬伤人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不同群体之间就会爆发激烈争论。

  摆脱戾气理性而言,这并非无解的事:养犬要文明,治犬同样要文明——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犬只伤人毫无疑问是应该的、必须的,但与此同时,因为一只狗的过错而株连所有狗、以“保护人”为名恶意害狗、杀狗的行为也不能被提倡和允许。

  在现代城市,受多种因素影响,犬只管理不是一件易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无计可施。早在数年前,华东师范大学小动物保护协会就将常驻校园的流浪狗集中圈养在学校一处,每天早晚都有协会成员负责遛狗。去年9月,因报名遛狗的同学超标,该校“流浪狗不够用”的话题还登上了社交平台热搜榜。不少网友为此点赞,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流浪狗伤人或被人伤害的问题。

  上述做法或许不能直接复制,但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发展优化犬只管理是可以做到的。比如,身份芯片的植入可以减少犬只走失或被遗弃的可能;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出台更具约束力和震慑力的法律规定;增加规范化、标准化的收容场所控制流浪狗数量,等等。

  把犬只管理好,绝不是出了事后轰轰烈烈干一场或一年搞一次专项治理就能实现的。它恰恰要求各方在绝大多数“没出事”的日子里细致、耐心地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积跬步以至千里。(工人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