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调查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5 17:46:34 来源: sp20241215

新华社成都2月5日电 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调查评估报告5日公布。

2023年8月21日凌晨,凉山州金阳县芦稿林河流域受上游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泥石流灾害,位于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JN1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JN1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施工人员驻地被冲毁,造成6人死亡、46人失联、21人受伤。

灾害发生后,四川建立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的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处置工作机制,成立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四川省纪委监委同步开展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是一起由于上游集中强降雨引发多处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裹挟大量泥砂,冲毁JN1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施工人员驻地,加之钢筋加工场汛期违规住人、项目部管理人员不执行转移避险指令未及时组织涉险人员转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失联的山洪泥石流灾害;涉事企业有组织实施了谎报瞒报失联人数的违法行为。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灾害防范应对、日常防汛管理和项目建设监管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凉山州、金阳县部分干部存在默许纵容企业谎报瞒报失联人数行为。

调查组查明,短时强降雨是诱发灾害的重要因素;不利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加重灾害危害性;河道行洪输砂不畅加剧了灾害效应;汛期违规住人、不及时转移避险是造成人员伤亡失联的重要原因。

调查组查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组织实施谎报瞒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掩盖谎报瞒报行为,违规组织资金开展善后处置,相关人员知情不报;凉山州、金阳县部分干部存在默许纵容谎报瞒报失联人数行为。JN1项目部侥幸心理严重,未及时组织转移避险,末端责任落实出现明显缺位,金阳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芦稿镇未跟踪核实转移避险落实情况。JN1项目部违法使用临时用地,违法违规占用河道,汛期违规安排住人,隐患整改不到位。

调查组查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涉事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凉山州、金阳县、芦稿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

调查组按规定将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四川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