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取送快递,有人感觉不对劲了

发布时间:2024-12-13 10:42:57 来源: sp20241213

  “车手”们按照上线指示,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将装有金条的快递送至指定店铺——

  天天取送快递,有人感觉不对劲了

  取个快递也涉嫌犯罪?抱有侥幸心理的“90后”小伙徐某一直觉得帮忙取快递赚点跑腿费不犯法,殊不知他早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环……

  10月1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等人为上游犯罪团伙取送金条案一审宣判。徐某等9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到五年,各并处罚金7000元至5万元。李某等4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8万元至10万元。谭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取送黄金的“车手”报酬高

  “300元一天,包吃包住,还给生活费,想不想干?”2022年7月,待业在家的福建漳州人徐某在浏览某网站贴吧时,认识了一个自称叫阿虎的人。闲聊中,徐某了解到阿虎是电信网络诈骗组织的一员,对方表示愿意为徐某提供工作和住处,在高额报酬诱惑下,徐某一口答应了下来。

  在阿虎的指导下,徐某下载了某境外聊天软件,并用阿虎提供的新手机号注册账号。随后,徐某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员每天的任务就是发送和接收各种快递信息。

  慢慢地,徐某了解到自己的身份是“车手”,负责取送快递。很快,阿虎把取件地址、收件人资料、手机号码私下发给徐某。徐某租了一辆车,导航到厦门某公园门口的快递柜,群内成员“曹操”将验证码和快递员信息以语音方式发给徐某,徐某按照指示打开快递柜,取完快递后将快递包裹内的金条从厦门送至漳州一家指定的金店,至此“车手”工作结束。尝到了甜头的徐某不仅自己运送金条,还邀请好友卢某、杨某、黄某等人共同运送。

  “每天从早到晚不是取快递就是等快递,我渐渐感觉不对劲了。”随着运送的金条越来越多,徐某等人虽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违法,但还是没有抵挡住高额报酬的诱惑。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徐某等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收“曹操”、阿虎等上游诈骗团伙发来的取件信息,在深圳、厦门、泉州等20余处快递柜收取装有金条的快递,再按照指示通过租赁汽车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方式,将金条送至位于漳州、泉州等地的指定店铺,有时运送的金条能有10余块。

  浮出水面的电诈集团

  徐某等人运送的金条从何而来?这背后有一个庞大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

  2022年10月4日,被电话诈骗182万余元的连云港市民孙先生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此举让这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李某等4人为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国内搭建多部VoIP设备,利用其本人以及谭某等人提供的手机卡办理固定电话、网络宽带、开关机、随时清除电信诈骗标记,为上游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提供帮助。该VoIP设备可以通过设置在境外的服务器拨打诈骗电话,而号码往往显示为境内的正规号码,诈骗团伙假称能消除不良征信,或者能提供网络赌博、网络嫖娼等服务,骗取被害人打款至潘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

  随后,他们再通过利用非法途径购买来的个人信息在电商平台上注册一批实名账号,并用诈骗来的资金购买金条,将金条通过快递方式送至指定的快递柜,再由徐某等人取货送至指定金店。

  这些金店并非普通金店,而是犯罪分子提前联系好的,徐某等人将金条送至金店,金店老板郑某夫妇等人以低于市场价格对金条进行回收,并将金条邮寄至珠宝公司获取转账款后,再打款至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至此,一条涉及上游诈骗、中间流转、下游洗白的犯罪链条完成。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该诈骗团伙仅在厦门、泉州等地收取的黄金所涉全国诈骗案件就有被害人160余名,诈骗所得用于购买金条的资金共计1200余万元。

  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2022年10月30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据办案检察官王婉秋介绍,在我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背景下,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电信网络诈骗所得的资金转移也呈现出隐蔽性强、转移手段新颖的特点,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电商平台漏洞进行了一系列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从团伙组织架构、人员层级分工、电子数据提取等方面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取证。

  2023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完善证据链条,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将涉案线上App账户订单信息、物流信息与“车手”接收快递的地点进行逐一比对,根据物流信息追踪到“车手”后,再根据“车手”的行动轨迹、路面监控视频、转账记录,精准锁定收赃的金店和收赃次数,夯实证据。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徐某等4人的角色是“车手”,专门在下游取送金条,金店老板郑某夫妻二人则负责将金条变现,潘某等3人将自己的银行卡、对公账户用于帮助他人收款转账,此9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李某等4人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涉嫌诈骗罪;谭某提供手机卡给予通讯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月11日,海州区检察院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徐某等14人提起公诉。6月8日,该案开庭审理,于10月17日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该案涉及的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和违法收受黄金的店铺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检察日报 卢志坚 宗申 孟婧)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