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5 00:35:46 来源: sp20241125
中欧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的磋商仍在继续。
双方能否在最终日期之前谈出一个结果,这一问题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谭主梳理了包括美欧航空补贴争端、美日贸易争端在内的7个典型的贸易争端案件的磋商过程发现,磋商的结果都不尽相同,有成功的,有不成功的,还有到了终裁时间,还在继续谈的。
比如美欧有关波音空客飞机补贴的争端,案件磋商谈判经历了长达数十年的时间,尚未彻底解决。有的案件已经终裁,但相关方仍在就价格承诺进行磋商谈判,并最终达成协议,如欧盟对华铸件反倾销案。还有美日,在纺织品、彩电、钢铁、半导体贸易上有多轮摩擦。
接近谈判的核心人士告诉谭主:
从过往经验来看,对于一些贸易摩擦案件,如果双方能够在深入沟通、友好磋商的基础上,最终以价格承诺等方式结案,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对方要价过高,无法达成预期结果也是正常的。但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无论谈判是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有一条是不会变的——中国维护自身核心利益的决心不会变。宁可谈不成,中国在核心利益上也绝不让一步。
谈判,是一个互相博弈、达成共识的过程。中国的态度为何如此坚决?
谭主找到了几位常年研究贸易摩擦、曾参与过多场国际贸易谈判的经贸专家,请他们分析接下来双方会如何谈判。
最近,欧方先是在8月20日下调了对中国车企加征的关税税率,9月10日,欧方又通过所谓知情人士透露,要再次小幅下调加征关税税率。
即便关税税率再低,但只要认定了中国企业“享受了补贴”,欧洲还会以其他方式来打压中国企业。
去年7月,欧委会启用了《外国补贴条例》。该条例声称,欧委会可以依职权对“扭曲欧盟市场的外国补贴”发起调查。
自去年7月该条例实施以来,欧委会“依据”该条例,对中国企业发起了3起深度调查、1起主动调查、1起突袭检查。
常年研究经贸规则的丁如告诉谭主:
传统意义上的“补贴”“反补贴”,针对的是贸易活动。而所谓的《外国补贴条例》,主要针对的是,以并购为主要类型的投资活动,以及参与欧盟成员国的政府采购。这种行为,是欧盟的“首创”。
这背后,代表了欧盟近期的一个趋势——越来越泛化地运用反补贴工具。丁如表示:
我们可以把所谓的《外国补贴条例》理解为,欧盟专门创设的一个“调查工具”。
也就是说,只要欧盟认定了“补贴”,欧盟可以有各种手段针对中国企业,实在不行,就再专门“创造”一些法律和条款。
这样的行径,中国绝不可能接受。
这几天,西班牙首相访华,有外媒分析称,西班牙首相访华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中欧电动汽车争端。
针对这一问题,西班牙首相呼吁欧盟放弃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的计划。有外媒分析称,这可能会削弱欧盟抗衡中国政府支持的电动汽车产业的主要工具。
谭主从专业人士获取的数据显示,中国在欧洲电动汽车领域的投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中国的电池制造商已经在欧洲宣布了价值175亿美元的投资,预计到2030年,他们在欧洲的工厂产能将占到欧洲总产能的约20%。
欧洲想要继续保有合作发展的空间,就需要取消对华加征关税,及早作出正确的选择。
对于中国而言,要知道,一个经济大国,特别是一个贸易大国,在其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国际分工格局和利益分配格局的巨大变化,也就会和现有大国之间产生战略性摩擦,这是很正常的。
就拿谭主在开头提到的7个贸易争端案来说,这里边,有美欧的争端,也有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争端。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周晓燕告诉谭主:
当前,美国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协同盟友持续搞对华“脱钩断链”“小院高墙”,加快推进对华“去风险”“降依赖”,遏制我发展意图愈加明显。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与美欧之间通过磋商谈判成功解决重大贸易摩擦的难度大大增加。
周晓燕曾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工作,她参与过中欧光伏双反案的谈判。她表示:
近期,部分欧盟官员表示,他们将中欧光伏贸易摩擦谈判达成的协议视为一种“耻辱”,欧盟会“吸取教训”。这在客观上,也加大了中欧电动汽车谈判的难度。
但无论是摩擦增多还是谈判难度加大,这都是中国发展需要面对的问题。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石永红提到: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需要更加做好自己的事——中国企业需要加速创新研发,将贸易摩擦的“危”转化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机”。
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当面对摩擦时,中国当然愿意通过沟通来寻求共识,解决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在面对越来越多的摩擦压力时,会主动让步,来换取所谓的“和解”。
无论谈判是向左还是向右,在核心利益上,中国绝不让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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