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法

发布时间:2024-11-24 06:00:20 来源: sp20241124

  把握“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法(思想纵横)

  “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掌握其中蕴含的哲学智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指出:“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一开始我就强调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先给大家泼泼冷水,这恰恰体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哲学思想。”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青海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产业发展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力培育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国家战略需求,在若干重要领域实施科技战略部署,凝练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竞争优势,赢得战略主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统一关系,为我们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方法论指导。

  坚持“有所为”与“有所不为”,要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法,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往往决定着事物发展进程。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例,为什么一开始就强调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因为当时的长江饱受环境污染、过度开发之痛,“长江病了”。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必须共抓大保护、治好“长江病”。再看新时代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国情,导致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给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带来很大压力,也给我国能源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要通过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领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我国新能源技术不断升级、要素禀赋结构深刻改变、数字化与绿色化转型结合,带动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这不仅改善了我国能源结构,提升我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也推动我国发展更加绿色、更加可持续。新征程上,我们要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清主次、抓住重点、精准发力,牢牢把握“有所为”的正确方向。

  “有所不为”绝不是不作为,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确定发展思路。比如,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来说,就是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实现错位发展。要有“入山问樵、入水问渔”的智慧,不能什么都干,“拾到篮子都是菜”;也不能一哄而上都搞一种产业,变成齐步走。我国地域辽阔,各地产业水平、发展条件各异,高质量发展必然呈现不同样式。比如,东部地区经济基础好、科研水平高,有条件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发展高技术制造业;西部地区发展基础相对薄弱,但自然资源禀赋得天独厚,适合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若是身怀“独门绝技”却不锤炼、不提高,偏要在不该为、不能为的事上“赶鸭子上架”,一厢情愿“撒胡椒面”式地投入,最终只会适得其反。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不为空想所误、不为虚声所惑,坚持“有所不为”,才能大有所为,确保所为必成。个中的进退取舍体现的是智慧和担当。

  把握“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法,才能防止在工作中走极端,避免贪大求全、急于求成、搞错方向,搞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避免消极躺平、畏手畏脚,错失发展的机遇。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该“有所为”时敢为善为,在该“有所不为”时保持定力。同时,“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坚持发展的眼光,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形势发展、条件变化中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张志鑫 人民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