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3:30:37 来源: sp20241122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玄晓霞 齐晓敏
如今,人脸识别在日常生活场景中被广泛应用,有不法分子对此打起了“歪主意”。近日,经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
“我有辆抵押的京牌车。只要补了车牌和行驶证,您就能驾车上路。”2021年1月,得知居住在北京的刘先生没有北京户籍和京牌车指标,二手车中介商王某向刘先生推荐了自己手头的一辆京牌“背户车”。
所谓“背户车”,是指不能过户的车辆。这些车辆普遍性能正常,可以进行年审、购买保险,甚至有可能所有手续齐全。唯一不同的是,“交易”后的“背户车”仍在原车主名下,新买主只能拥有使用权。
王某称,原车主吴先生将车辆抵押后出国定居。抵押到期后,吴先生也未再出面处理过车辆事宜。如今,这辆车除了“京”字牌照和行驶证遗失外,其他手续均正常。
“虽然车主不露面,无法办理过户,但这辆车仍然能交易。”王某拍着胸脯保证。
王某表示,自己有个“朋友”有“门路”,能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帮刘先生完成认证。在确保可以满足自己的用车需求后,刘先生爽快付了车钱。不久后,王某便帮刘先生补办了车辆的北京牌照和行驶证。
王某口中的“朋友”和“门路”,是专门从事代补车牌、行驶证生意的杨某。几年前,王某结识了专做“全国补牌补证”业务的杨某,杨某通过非法入侵相关电子平台并修改用户身份信息的方式非法牟利。此后王某一直通过杨某补办车牌和证件。
通过上述操作,王某顺利完成了京牌车的车牌、行驶证补办手续。截至案发,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通过违法行为分别从中获利15万余元至5000元不等。
杨某和王某归案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等二手车中介商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授权侵入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操作,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江阴市检察院依法追诉了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
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非法获利展开重点审查。经多次核对相关电子数据、被告人的聊天及转账记录,承办检察官逐一确认了各被告人的非法获利情况。在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等9名被告人均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认罚,共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
江阴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毛钥介绍称,本案中的“背户车”交易现象一般存在于机动车“一牌难求”的一线城市。在“背户车”交易中,原车主将车辆变现,购车人解决了用车需求,看似“双赢”,实则风险重重。
“刘先生仅取得车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车辆一旦被偷或者发生重大事故,刘先生在报警、购买保险以及理赔等事宜中将面临诸多不便。原车主吴先生也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毛钥提醒,“生活中,不要随意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或进行网站注册等,谨慎上传包含重要个人信息的照片文件,以免个人信息泄露,造成合法权益受损。”(法治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