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5:12:49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福州5月30日电 (郑江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30日披露,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17件1776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3人、适用缓刑386人,免缓刑适用率21.90%。
据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单处罚金1209人,占生效判决的68.07%。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为:盗窃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抢劫罪,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70.16%。
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福建法院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全省法院判决猥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拐骗儿童及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罪犯121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9人,对其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和行政案件。吴元祥指出,福建法院积极推动“三合一”综合审判,关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维护。2023年以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各类民事案件24010件;审结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21件,切实做实民事、行政审判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吴元祥说,在司法实践中,福建法院既重视“办案”,更重视“救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社会观护、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提供多维度、精准化帮教工作。2023年,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134人,为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7.81万元,救助未成年人数占决定救助总人数12.79%。
此外,全省法院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997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1620份,家庭教育指导司法品牌效应不断显现。(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