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1:57:03 来源: sp20241215
3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中国足协将建设以国家足球青训学院为龙头的“国家、大区、省(区、市)、市、区(县)”五级青训中心。到2025年,建立20个省级男女足青训中心并不断在各市、县逐层布局,到2030年实现省级青训中心全覆盖。
为实现以上目标,《实施意见》分别在青少年足球普及、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以及落实青少年足球保障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和各部门的分工。体育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缺乏统一蓝图,足球专业人才规模小、质量低,成长路径有堵点;青少年足球训练竞赛体系不够健全,政策保障存在短板。因此,体育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由12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一是持续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多部门协同、多举措并举,稳步扩大足球人口,繁荣青少年足球文化。二是创新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提升校园、体校、职业和社会“四位一体”青训发展水平,同时以足球重点城市建设和西部地区青训试点为抓手促进青少年足球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工作,全面提高选材质量,强化“科技助训”精准提高培养成效。四是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主干,做大做实地方赛事,加强多元化综合监管,持续优化赛事体系设计。五是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壮大足球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服务管理。六是落实青少年足球保障政策,畅通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通道,完善青少年球员的培训补偿政策,加强足球场地建设和开放利用,加强青少年足球训练和赛事安全管理。
该负责人还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职责分工,体育部门牵头全国青少年足球工作,负责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导,重点抓好提高。教育部门负责校园足球建设发展,重点抓好普及,为青少年足球苗子制定和落实升学保障政策。中国足协及会员协会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加强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针对如何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培养足球后备人才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调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青少年足球的投入,以提高校园足球课余训练规模和质量为基础,坚持体教融合培养成建制的足球后备人才队伍。通过与优质教育资源互补共享,依托体校试点建设一批足球青训中心,切实发挥各级体校作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持续扩大少年儿童体校初级足球训练规模,在培养兴趣、增强体质的基础上选育更多的优秀足球苗子。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12岁退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要求为青少年连续提供优质训练竞赛和文化学习服务,畅通足球后备人才升学通道,逐步破解上述难题。具体措施包括:明确提出试点地区探索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成建制流动。在部分地区中学试点组建足球特色班,允许试点学校在省域内招收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对进入职业俱乐部梯队和一线队的高中生、大学生可保留学籍。有序扩大高校特别是“双一流”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体系。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高校足球学院建设。设置足球运动专业并列入高校本科(专科)目录。立足社会需求,稳步增加招生指标,大力培养足球专业人才。研究论证体校和普通本科“3+4”贯通培养机制。通过以上政策组合形成合力,拓宽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建强青训体系龙头,补齐青训链条短板,繁荣青训多元业态,树立青训品牌示范,持续深化体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顾虑担忧,逐步走出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断崖式”下滑的困境。
据悉,《实施意见》由12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强调在久久为功、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突出工作部署指导性、政策举措针对性,既是明确工作重点的任务清单,也是指导全面推进青少年足球的操作手册。下一步体育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渠道多元的青少年足球经费投入机制。
(记者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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