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县:诉源治理工作法打造“枫桥式”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2-16 04:24:53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保亭12月19日电(张钰惠)14日,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央主要媒体网络主题宣传采访团来到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调研采访保亭县检察院在推进诉源治理中的有效做法。

保亭县检察院大厅。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保亭县检察院大厅。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近年来我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打造‘息诉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矛盾化解工作法,有效推进诉源治理。”保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宇辉介绍称,在解纷止争方面,保亭县检察院在前端推出领导包案制度,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相结合。三年来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来访156件193人次,其中首次信访案件11件,全部实现院领导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100%。

  采访团在走访中还了解到,保亭县检察院在中期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引导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回归法治轨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年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全部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例如,在办理王某芳刑事申诉案中,该案作出存疑决定后,王某芳一直未获得医疗赔偿,同时向保亭县检察院申诉,保亭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进行司法救助等实质性化解措施,成功化解。

保亭县检察院听证室。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保亭县检察院听证室。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保亭县检察院在末端主动延伸监督触角。”闫宇辉表示,着力做到办案向信访人内心延伸、向检察工作外延伸、向案前延伸、向案后延伸,对涉检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引发信访风险的案件,提前制定预案。三年来,对20余起可能发生的越级信访、多头信访案件,变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变被动应对到主动掌握,实现涉检零上访。

  例如,保亭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案标的额450万的“一房二卖”多头信访案时,提前制定工作预案,通过邀请第三方代表及当事人郭某平召开简易听证会,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最终郭某平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非常感谢保亭检察院的积极介入,当初我们并不知道开发商隐瞒将房子出售给旗下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想要一房二卖、索要双倍房款的事实。”案件当事人郭某平接受采访团采访时表示,提起诉讼后,受理该案的检察院分管领导帮助他查明事实真相、排忧解难,使诉讼得到顺利推进。

“一房二卖”案当事人郭某平正讲述案件经过。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一房二卖”案当事人郭某平正讲述案件经过。 中新网 张钰惠 摄

  据悉,保亭县检察院三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领导包案化解率100%,司法救助率10.18%,认罪认罚上诉仅11人,上诉率2.7%。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30件,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入选中华工商联、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案例(2019-2022)》,是海南县域唯一入选单位。

  2023年12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成功入选海南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28家单位之一。(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