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0:11:24 来源: sp20241130
农历新年的钟声尚未远去,2月23日上午9时,北京市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人头攒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法律服务界、科技界、企业界代表汇聚一堂,畅谈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探索与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这是2019年1月1日,共和国司法史上首次出现的机构名称。也是从那天起,一场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的接力开始了。
19.6%,37%——
这是五年来,知识产权法庭民事实体案件改判率和调撤率,均高于改革前。
1.2%,0.15%——
这是民事、行政实体案件发回重审率,远低于改革前。
1198件——
这是审结涉外案件数。如今,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19年至2024年,这幅铺陈在中华大地上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司法答卷,注定起笔不凡。
以国之名,谋国之利
“现在开庭!”2019年3月27日上午,伴随清脆的法槌声,一场普通又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尽管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坐在被上诉人席位上的V公司代理人还是心情忐忑,他知道这件因汽车雨刷器引起的纠纷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公开审理的第一案,无数人在关注。
“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经过激烈辩论和长时间法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明确倡导以“先行判决+临时禁令”裁判方式及时救济权利人,充分体现了“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的法庭设立理念。
V公司代理人长出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科技创新,国之大者。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的一举一动,时刻吸引着世界的目光。
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到、等不及。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关键作用,必须给予最严格的司法保护。
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提出“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在其他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及知识产权高级法院”,规划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
“专利等案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高度的复杂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众多,在当时的审理体制下,专利侵权二审案件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存在裁判尺度不够统一的问题。”
徐燕如,长期从事知产审判,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任命的首批法官之一。谈到法庭成立前的情形时,他深有感触:“民事侵权程序与行政无效程序二元分立的模式会严重影响到诉讼效率,一些案件等待行政诉讼结果,一拖就是数年。”
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如何“破”?
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怎样“立”?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
2018年10月,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
“20世纪60年代起,主要发达国家和创新型国家纷纷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变革自身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知识产权法庭党务廉政专员郎贵梅从全球视角分析法庭成立的意义,“有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这一统领,我国将免于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和世界科技创新格局中处于落后局面,当然要更好发挥其作用,这一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019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
法庭的成立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寄予无限期待。已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曾评价道:“这是中国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重要步骤,是终审集中解决以技术为主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面临的举证难、赔偿标准衡量难、同类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等一系列长期困扰知识产权审判问题的关键措施,必将打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新局面。”
做好“物理反应”,做实“化学反应”
不久前,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碰到一个棘手的案子,他立刻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讨论。
“这五件案子的当事人是国内家用电器的头部企业,案子的社会关注度很高。”
承办法官徐卓斌翻阅着案卷,“5件案子案由不同,其中4件是专利权侵权纠纷。A公司认为G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请求G公司向其赔偿2.67亿元。剩下一件是发明专利无效纠纷,G公司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部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无效决定后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决定中关于继续维持权利要求有效的内容,要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而且双方纠纷由来已久,相关民事纠纷中一审法院判决G公司向A公司赔偿合计约2.2亿元,案件标的额很大。”合议庭法官颜峰补充道。
“专利民事侵权判定要以无效行政案件裁判结果为依据,我们可以安排这5件案子同一天开庭,上午审理行政案件,下午审理民事案件,争取一天内把案子的脉络理清楚。”审判长朱理提出协同审理的思路。
2023年4月23日,按照合议庭安排,两家公司的专利之争拉开帷幕。在双方当事人长达9小时的据理力争、唇枪舌剑中,合议庭的思路清晰了起来。
其实,这5件案子由同一个合议庭审理并不是第一次,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长期坚持的做法。
一直以来,我国专利制度采用民事侵权程序与行政无效程序的二元分立体制。回想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之前,朱理说:“两种程序交叠容易导致维权周期延长、权利要求解释不一和维权结果反复。因为专利权人在专利无效程序中往往会限缩解释保护范围以争取维持权利效力,而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又往往会扩大解释保护范围以获得侵权认定。”
“二合一”审判模式恰恰是实现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与确权行政诉讼协同审理和标准对接的有益探索,是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的显著优势。
司法实践证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之尖端和法律关系之复杂,堪与任何发达国家相比。如何用足用好改革红利、让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得以高效运行?如何让知识产权审判这一系统工程实现高效集成?知识产权法庭一直在寻找答案。
成立当年,知识产权法庭就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优先审查、加快审理机制,在专利侵权民事案件审理阶段,根据需要协调加快所涉专利的行政确权案审理,争取在二审阶段实现确权行政案件与侵权民事案件协同审理、统一标准、同步裁判、高效解纷。
“专业法庭的成立仅仅是‘物理反应’,更重要的是做实‘化学反应’,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职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刑事追诉依法协同,确保裁判实现更好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效果。”朱理说,“知识产权法庭将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院长的这一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庭民行协同审理机制的探索。”
合则胜,联则强
“法官,我们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我方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我方同意对方撤回起诉的申请,我方申请撤回上诉。”
同一天,法官刘晓梅收到了上诉人的撤回上诉申请和被上诉人的撤回起诉申请,对此,她并不惊讶。
事情的起因是一份“平平无奇”的技术服务合同,一方起诉另一方要求返还已付的合同款。
“按照我们的条件,目标客户人数出来了吗?”
“这些目标客户群的电商购物行为特征有没有分析过?”
“我们本周内支付完预存费用后就可以正式发布营销短信了。”
看到一审卷宗中双方当事人的对话,刘晓梅眉头微皱,“涉嫌非法获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庭审时得详细问一下双方当事人合同签订的细节”。
在随后的庭审中,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很明显,双方当事人在业务推广计划中通过多种方式在未征得公民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并将所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开展电话或短信推销‘××现金’等经营性活动,涉嫌非法获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庭审后,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刘晓梅第一个发言。
“不能放任这种行为。”
“但我们审理的仅是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啊,如果撤诉,案子就结束了。”
“我们可以把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给侦查机关。”
……
几天后,案件的上诉人、被上诉人收到判决书时均心中一沉,裁判文书中不仅确认案涉合同无效,且清晰写明“依法将相关违法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
协同,才能高效。这是审判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打好知识产权保护这场战役绝不能只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
五年来,知识产权法庭累计在8起案件中移送了违法犯罪线索,涉及传统行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涵盖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行政部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从个案类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从司法的视角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2023年底就相关工作指南修改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运用司法惩罚规制诉讼不诚信行为,作出司法惩罚决定9份。在“绕线机”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中,以“一案三罚”的方式对阻碍法院勘验以及故意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一并作出三项处罚。
2022年初,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期满时,有关第三方评估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致认为,法庭设立后,我国知识产权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取得了改革预期目标。
2024年2月22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法庭共受理案件18924件,审结15710件,审判质效明显优于改革前的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坚持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改革,优化地方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布局和职能配置。”
“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
……
向着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和2035年远景目标,站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更高起点,创新中国有足够的底气,拥抱未来。(记者 李 阳 通讯员 贾彤彤)
(责编:梁秋坪、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