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9:02:15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网 银川7月12日电(记者 杨迪)记者12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宁夏召开第三轮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部署会暨督察业务培训会议,7月15日各督察组完成进驻,正式在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3月开展的第三轮第一批督察,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此次动员部署会暨督察业务培训会议结束后,第三轮第二批3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正式进驻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进驻督察时间20天。进驻督察后,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将视情增派业务骨干指导工作。届时,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线和邮政信箱,督察组将全程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线索。
据介绍,本次督察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9个方面外,增加了“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情况”的内容。
进驻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围绕10个方面督察内容,紧盯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生态环境领域各项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前期摸底排查出的问题线索,结合群众信访投诉,深入跟踪调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既查业务,又查责任。进驻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将完成督察工作报告,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反馈。
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据了解,宁夏已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完成对五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一轮例行督察和一轮专项督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