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9:40:12 来源: sp20241230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的公布,旨在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依法反网暴、遏戾气,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公布,旨在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依法反网暴、遏戾气,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给社会公众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网络暴力、网络戾气变伤人“利器”,进而演化成“开盒”挂人等恶习。一些人利用网络匿名、隐蔽、娱乐化表达等便利,散布谣言,恶意攻击,肆意诋毁,侵害公民信息安全、生活安宁,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环境。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非常重视治理网络暴力,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了强力举措,开展了专项行动,保持了对网络暴力的高压态势,加之司法惩处力度始终不减,在维护网络生态环境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是,网络暴力高发的态势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对此颇有怨言,网络暴力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突出。
《规定》的公布,既是对过去网络暴力治理工作经验的概括、总结,也是对网络暴力系统治理的新动员、新部署,进一步筑牢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法治底座。《规定》从政府、平台、用户三个层面明确了责任。在政府层面,申明了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部门分工配合、共同协作。在平台层面,申明各类网络信息服务者在防治网络暴力信息方面的具体义务,强化平台主体责任,从价值取向、用户注册、账号管理、内容审核、信息保护、检测预警、识别处置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用户层面,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同时要求建立用户保护机制,从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完善私信规则、告知用户采取防护措施、及时保存证据、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五个方面申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中用户权益保护职责。以上规定着重强调了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为政府、平台、用户共治共享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规定》的贯彻落实,一定能从源头上治理网络暴力,遏制网络戾气,亿万网民翘首企盼的风清气朗、温暖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有望早日实现。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责编:马昌、梁秋坪)